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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:推行“扫黄打非”目标责任制

1998-04-11 来源:光明日报 周超凡 夏斐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通讯员周超凡记者夏斐)近日,武汉市石乔口区文化局、公安分局、工商局、房地局、房产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区长郑重签订了“扫黄打非”责任书。这意味着一场“扫黄打非”攻坚战拉开了序幕。

责任书明确规定:凡发现本局管理范围内的印刷业户和书刊、音像经营户印刷、囤积、经销反动、淫秽非法出版书刊、音像的,将依据《石乔口区扫黄打非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追究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。

同时,上述责任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,将职责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单位,并由主管部门与基层单位签定责任状,基层单位与直接管理的工作人负责签定责任状,将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到基层,责任到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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